第九章
离婚案件**那天,外面下着大雨。
顾砚舟没有争夺财产,也没有再不同意离婚。
他当庭承认对我实施暴力,并自愿接受刑事案件后续调查。
法官问他是否还有陈述。
他沉默了很久。
“有。”
顾砚舟看向我。
“苏晚没有陷害过苏晴。”
“所有伤害,都是我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施加给她的。”
“她不原谅我,是应该的。”
我没有回应。
走出**时,沈知衡替我撑开伞。
顾砚舟站在台阶下,没有靠近。
保护令仍然有效。
他隔着十几米看着我,雨水很快打湿肩膀。
“苏晚。”
我停下脚步。
他手里仍然拿着那只旧首饰盒。
“我不会再打扰你。”
“这枚戒指,我会交给律师封存。”
“它本来就属于你。”
“它不属于现在的我。”
顾砚舟的手缓缓垂下。
我转身走进雨里。
身后传来他压抑的声音。
“我这一辈子,只爱过你。”
我没有回头。
“爱过,不代表没有伤害过。”
“顾砚舟,我不能拿剩下的人生,等你下一次认清谁更重要。”
离婚判决很快生效。
这一次,不需要他同意。
苏晴的刑事案件随后**。
几个参与侵犯的男人指认,是她用钱和**视频作为条件,指使他们伤害我。
云端录像、手表录音、转账记录、伪造病历和字迹鉴定,形成了完整证据链。
她在庭上哭着说:
“我只是太爱顾砚舟。”
“我怕姐姐抢走他。”
我隔着旁听席看她。
“他从来不是你的东西。”
“我也没有义务把任何人让给你。”
“你毁掉我的孩子,不是因为爱。”
“只是因为你习惯了抢。”
苏晴最终为教唆犯罪、故意伤害、伪造医疗材料等行为承担刑事责任。
顾砚舟也因非法拘禁、暴力伤害及其他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,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。
顾家的公司受案件影响,股价大跌。
他变卖股份和房产,用于赔偿和支付法律责任。
那不是赎罪。
只是一个成年人,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。
宣判结束后,我没有再见他们。
返回康复中心的路上,沈知衡问我:
“还难受吗?”
我看着窗外。
“难受。”
他没有劝我忘记。
只把车开得更稳了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