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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去了南方一座沿海的小城。

城市不大,街道两旁种着高高的椰子树。

海风常年裹着清新的气息,从窗户缝里钻进来。

我把名字改了。

程渡这个名字在法律圈太响,我现在叫程安,平安的安。

我重新考了当地的律师执照,在一家中型律所挂名,接一些不痛不*的民事案件。

日子过得波澜不惊。

而沈恪的消息,是三个月后从新闻推送里知道的。

那天晚上我靠在床头刷手机,一条推送弹出来:

“知名律师沈恪召开新闻发布会,宣布永久退出律师行业。”

点开视频,画面里的沈恪头发剪短了,鬓角露出几根白发。

他的眼睛下面挂着两团青黑,整个人瘦了一圈。

记者的话筒挤在他面前,闪光灯把那张脸照得忽明忽暗。

他伸手压了压话筒,开口的时候嗓音嘶哑,像很久没有跟人说过话。

“今天开这个发布会,是想向公众交代几件事。”

他的目光直直地对着镜头。

“第一,关于三个月前程渡律师被批捕一事,全部责任在我。”

“程渡法案是我主动申请使用的,我利用了自己参与起草的法条漏洞,在明知对方身体已经极度虚弱的情况下,依然提起了反诉。”

“这是我的失职,也是我的失德。”

他顿住,喉结上下滚了一下。

镜头推近,我看见他的眼眶开始泛红。

“第二,程渡律师是我的妻子。隐婚七年,是我主动要求的。”

“我以职业利益冲突为由说服她不要公开关系,实际上是我自私地想要维持自己在行业里的形象。”

“她为我辞去了红圈所的合伙人职位,做了全职**,而我从未给过她应有的名分和尊重。”

底下记者席炸开了,沈恪却没有停。

“第三,关于我事务所前助理林栖的狗撞伤程渡致其流产一事,我在此公开承认,我做了伪证。”

“事发当日该犬只并未佩戴任何防护器具。我明知真相却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替她掩盖,这是对法律最大的亵渎。”

他深深吸了一口气,垂下眼睛,睫毛在灯光下投出两小片颤抖的阴影。

“我今年三十四岁,入行十一年。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守秩序的人。守法律的秩序,守职业的秩序,守生活的秩序。”

“我以为只要一切井井有条,我就不会出错。”

“可我用秩序去衡量一切的时候,忘了最不该被衡量的是人心。”

沈恪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,砸在面前的稿纸上。

“程渡失去的那个孩子,是我和她的。”

“那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。我亲手弄丢了我的孩子,。”

他停了好久,久到发布会现场彻底安静。

“我宣布,即日起永久退出律师行业。”

“我手里的所有案件已移交其他合伙人处理,本人的执业资格证稍后会提交注销申请。”

“我不配再拿法律当武器了。”

“我曾经以为自己是秩序的捍卫者,其实我只是拿着秩序当借口,做了最自私,最**的那个人。”

视频结束。

我按灭手机屏幕,把它扣在床头柜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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