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
分宅基地一处。”
“二山分得村西头老宅基地一处。”
“各人名下地各人用,不得争夺。”
“此地只传大山,二山不得争夺。”
落款:林德福。
日期:2008年2月。
林德福。
我爷爷的名字。
这份遗嘱的日期,是2008年。
而那份分家协议的变更登记日期,是2011年。
爷爷是2010年去世的。
也就是说——
爷爷在2008年写了遗嘱,明确说村东头的地归我爸。
爷爷2010年去世。
2011年,二叔拿着一份“分家协议”,把地过户到了自己名下。
爷爷的遗嘱上写得清清楚楚:此地只传大山,二山不得争夺。
那份分家协议——
和爷爷的遗嘱完全矛盾。
我把遗嘱小心地放进包里。
然后下了阁楼。
出门的时候,遇到了一个人。
张德贵。
村里的老支书。八十多了,还能走路。
“你是大山家的丫头?”
“张叔,是我。林晚。”
他上下打量我。
“你来老房子干什么?”
“找点东西。”
他点点头,没多问。
走了几步,又回头。
“你爷爷分地那年,我在场。”
我一愣。
“您说什么?”
“我说,你爷爷分地那年,我是见证人。”
他看着我。
“东头那块地,你爷爷当着我的面说的,给大山。”
“张叔,这件事——”
“你二叔后来怎么弄的,我不知道。但分地那天说了什么,我记得。”
他转身走了。
走了几步,又说了一句。
“**活着的时候,来找过我。我说我可以给他作证。他说算了。”
算了。
我爸这辈子说了太多“算了”。
我不算了。
我拿出手机,给陈磊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我找到了我爷爷的遗嘱。”
“上面明确写了,地归我爸。”
“和那份分家协议完全矛盾。”
陈磊秒回。
“拍照发我。另外,调档出来后,立刻把分家协议上的签名拿去做笔迹鉴定。”
“好。”
“还有。”
“嗯?”
“你说**2011年3月在广东?能证明吗?”
“能。他那时候在一个工地,我可以去查考勤记录或者工资流水。”
“查。”
遗嘱最后一行。
“此地只传大山,二山不得争夺。”
落款日期,比那份分家协议早三年。
4.
调档结果出来了。
我在登记中心拿到了那份分家协议的复印件。
A4纸,打印的格式,底部有两个手写签名。
一个写着:林大山。
一个写着:林二山。
我看着“林大山”三个字。
笔迹端正,每一笔都很用力。
我爸写字不是这样的。
我爸是左撇子。
他写字歪歪扭扭,从来写不直。
这三个字,太端正了。
我拍了照,连同我爸以前的字迹样本,一起寄给了省城的司法鉴定中心。
字迹样本是从哪来的?
是我爸的日记。
他这辈子只写过一本日记。
在广东工地上写的。
写了三年。
里面有一页写着:
“今天是晚晚十岁生日。我不在家。给**转了五百块钱,让**给她买个蛋糕。”
“我想回去,但走不开。”
“那块地,我总要要回来的。”
他写了“要回来”。
但他一辈子没要回来。
两周后,鉴定结果出来了。
陈磊在电话里念给我听。
“鉴定意见:送检材料中‘林大山’签名与提供的对照样本字迹,在运笔习惯、笔画特征、结构比例方面存在显著差异,不是同一人书写。”
我的手在发抖。
“也就是说,那份协议上的签名,不是我爸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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