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7.
律师追查权限记录。
这些文件曾从闻砚工作室共享电脑里被复制过。
账号属于乔鹿的助理。
我把证据发给闻砚。
只发了一句话:“这件事,我会追究到底。”
闻砚很快打来电话。
我没有接。
他改发文字:“我不知道这个文件夹。我会查清楚。对不起。”
我看完,关掉屏幕。
我已经不想再分辨他的“不知道”是真是假。
乔鹿那边很快有了动静。
她给我发来长消息。
先是解释,说素材是助理整理的,她没注意来源。
见我不回,她语气慢慢变了。
“夏栀姐,录音棚里的素材本来就会互相参考。你不是圈内人,可能不理解。那些音频又没有直接用在成品里,只是情绪参考,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。”
我回复:“未经允许保存、剪辑、传播我的私人录音,我会依法处理。”
乔鹿终于装不下去。
“你不就是不甘心闻老师听见我吗?感情里没人规定,他只能永远听你一个人的声音。”
我看着这句话,忽然笑了。
她说得没错,没人规定闻砚只能听我。
可我也没有义务,永远留在一个听不见我的人身边。
闻砚去找乔鹿对质。
这是后来律师转述给我的。
乔鹿在办公室里红着眼睛,说自己只是想唱好那首歌。
“闻老师,你一直说要真实,要生活感。我只是想理解你想要的情绪。”
闻砚脸色很难看:“我什么时候说过,可以用她的哭声?”
乔鹿反问:“那你以前把她的声音放进素材库时,有问过她吗?”
闻砚彻底沉默。
那一刻,他连责怪乔鹿都显得可笑。
因为最早把我的声音当素材的人,是他自己。
这件事曝光后,乔鹿形象大受影响。
她发了道歉**,说自己边界感不足,愿意配合处理。
但我没有接受私下和解。
我坚持走法律流程。
闻砚主动提供了工作室权限记录和备份数据。
律师问我:“是否保留对闻砚作为共同责任方的追究?”
我沉默了很久。
最后说:“该是谁的责任,就是谁的责任。”
庭前调解那天,我见到了闻砚。
他瘦了很多,没戴耳机。
手里拿着一个密封文件袋。
看见我,他站起来,张了张嘴,却没有像从前那样打断我。
只是低声说:“夏栀。”
我点了一下头,坐到律师旁边。
闻砚把文件袋推过来:“这是过去六年所有未公开作品的原始署名记录。”
他看着我,声音很哑:“里面应该有你的名字。”
律师拆开文件。
七首商业作品。
涉及采样、文案、旋律片段和早期情绪设计。
有些比例很小,有些只是初始灵感。
可闻砚全部列了出来。
对方律师提醒他:“你确定?一旦确认,会牵涉后续收益分配和合同修正。”
闻砚说:“确定。”
我坐在对面,神色很平静。
没有感动,也没有嘲讽。
闻砚看着我,眼底慢慢露出一种近乎无措的痛苦。
他终于明白,最可怕的不是我恨他。
而是他做什么,都再也不能让我有波动。
调解结束后,他在走廊叫住我:“夏栀。”
我停下脚步,没有回头。
闻砚说:“我把城南那间旧录音室买回来了。”
我的手指微微一顿。
那是我们最开始待过的地方。
墙面隔音很差,冬天暖气不够,夏天设备发烫。
可那时我们曾经很快乐。
我坐在角落,边听他做歌,边给他煮泡面。
闻砚凌晨四点抱着我说:“等我以后有钱了,给你建一间最好的录音棚。你说话,我都录下来。”
后来他真的有了最好的录音棚,却再也没有认真听我说话。
闻砚继续说:“我重新整理了。你以前喜欢的那架旧电钢,我也找回来了。”
我回头看他:“闻砚,你是不是觉得,把东西摆回原位,人也能回去?”
他脸色一白。
我说:“那间录音室我不要。那些回忆,你想留就留,想卖就卖。我只要我的署名和收益。”
闻砚喉结滚动:“我们真的一点可能都没有了吗?”
我回答得很平静:“没有。”
我没有再看他,转身走出了大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