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

7.

律师追查权限记录。

这些文件曾从闻砚工作室共享电脑里被复制过。

账号属于乔鹿的助理。

我把证据发给闻砚。

只发了一句话:“这件事,我会追究到底。”

闻砚很快打来电话。

我没有接。

他改发文字:“我不知道这个文件夹。我会查清楚。对不起。”

我看完,关掉屏幕。

我已经不想再分辨他的“不知道”是真是假。

乔鹿那边很快有了动静。

她给我发来长消息。

先是解释,说素材是助理整理的,她没注意来源。

见我不回,她语气慢慢变了。

“夏栀姐,录音棚里的素材本来就会互相参考。你不是圈内人,可能不理解。那些音频又没有直接用在成品里,只是情绪参考,没必要这么上纲上线。”

我回复:“未经允许保存、剪辑、传播我的私人录音,我会依法处理。”

乔鹿终于装不下去。

“你不就是不甘心闻老师听见我吗?感情里没人规定,他只能永远听你一个人的声音。”

我看着这句话,忽然笑了。

她说得没错,没人规定闻砚只能听我。

可我也没有义务,永远留在一个听不见我的人身边。

闻砚去找乔鹿对质。

这是后来律师转述给我的。

乔鹿在办公室里红着眼睛,说自己只是想唱好那首歌。

“闻老师,你一直说要真实,要生活感。我只是想理解你想要的情绪。”

闻砚脸色很难看:“我什么时候说过,可以用她的哭声?”

乔鹿反问:“那你以前把她的声音放进素材库时,有问过她吗?”

闻砚彻底沉默。

那一刻,他连责怪乔鹿都显得可笑。

因为最早把我的声音当素材的人,是他自己。

这件事曝光后,乔鹿形象大受影响。

她发了道歉**,说自己边界感不足,愿意配合处理。

但我没有接受私下和解。

我坚持走法律流程。

闻砚主动提供了工作室权限记录和备份数据。

律师问我:“是否保留对闻砚作为共同责任方的追究?”

我沉默了很久。

最后说:“该是谁的责任,就是谁的责任。”

庭前调解那天,我见到了闻砚。

他瘦了很多,没戴耳机。

手里拿着一个密封文件袋。

看见我,他站起来,张了张嘴,却没有像从前那样打断我。

只是低声说:“夏栀。”

我点了一下头,坐到律师旁边。

闻砚把文件袋推过来:“这是过去六年所有未公开作品的原始署名记录。”

他看着我,声音很哑:“里面应该有你的名字。”

律师拆开文件。

七首商业作品。

涉及采样、文案、旋律片段和早期情绪设计。

有些比例很小,有些只是初始灵感。

可闻砚全部列了出来。

对方律师提醒他:“你确定?一旦确认,会牵涉后续收益分配和合同修正。”

闻砚说:“确定。”

我坐在对面,神色很平静。

没有感动,也没有嘲讽。

闻砚看着我,眼底慢慢露出一种近乎无措的痛苦。

他终于明白,最可怕的不是我恨他。

而是他做什么,都再也不能让我有波动。

调解结束后,他在走廊叫住我:“夏栀。”

我停下脚步,没有回头。

闻砚说:“我把城南那间旧录音室买回来了。”

我的手指微微一顿。

那是我们最开始待过的地方。

墙面隔音很差,冬天暖气不够,夏天设备发烫。

可那时我们曾经很快乐。

我坐在角落,边听他做歌,边给他煮泡面。

闻砚凌晨四点抱着我说:“等我以后有钱了,给你建一间最好的录音棚。你说话,我都录下来。”

后来他真的有了最好的录音棚,却再也没有认真听我说话。

闻砚继续说:“我重新整理了。你以前喜欢的那架旧电钢,我也找回来了。”

我回头看他:“闻砚,你是不是觉得,把东西摆回原位,人也能回去?”

他脸色一白。

我说:“那间录音室我不要。那些回忆,你想留就留,想卖就卖。我只要我的署名和收益。”

闻砚喉结滚动:“我们真的一点可能都没有了吗?”

我回答得很平静:“没有。”

我没有再看他,转身走出了大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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