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

原始视频全长两分十六秒。

网上那一段,从第十秒开始,到第二十五秒结束。

画面里,我抱着箱子走出金店,把它放在过道右侧。

随后,我重新拿起手机,对着门和箱子拍了一段。

二十六秒以后,网上流传的视频没有播。

原始画面里,我空着手离开三楼,继续往四楼走。

“箱子里装的是什么,能证明吗?”

吴警官问。

“不能。”

“你和韩彪有没有共同搬运其他物品,能证明吗?”

“也不能。”

他点头:“所以,它能证明网上那段被剪过,也能证明你放下箱子后空手离开。

但**这一段,还不能给整个案子下结论。”

“我明白。”

“原始文件我们留了,来源也会核。

你不要自己拿去网上发。”

从***出来,我给经理打电话,希望公司先发一份更正说明。

经理只回了一句:“既然警方在查,那就等结论。

公司不能因为一段视频再发一份说明。”

“公司已经因为我被停职发了通报。”

“那是内部管理。”

电话挂了。

原来毁掉一个人的名声,只要十五秒。

想把它捡回来,却得等所有人慢慢走完程序。

中午,孙主管又把视频转进公司大群:“事实摆在眼前,有些人还有什么可解释的?”

我直接回复:“网上视频十五秒,物业原始录像两分十六秒。

完整录像已**方,能够证明我放下箱子后空手离开。

你说我踩点,有证据吗?”

群里没人说话。

我又发了一句:“没有,请撤回。

继续传播不实内容,我会把记录一并交给警方。”

一分钟后,孙主管撤回了“踩点”那句话,又撤回了视频。

群主随后通知:案件尚在调查,任何人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。

这算不上翻案。

网上那段视频还在,骂我的人也没有道歉。

但至少在这栋楼里,有人第一次不敢再当着两百多人的面,直接叫我贼。

下午五点,陈曦的班主任打来电话,让我去学校。

她后桌的男生拿手机对着她拍,问她“哥哥偷黄金是什么感觉”。

她抢了对方手机,把视频**,两个人差点打起来。

我到时,她坐在办公室角落里,校服拉链拉到最上面,书包抱在胸前。

走出教学楼,她才问:“哥,你到底拿没拿?”

“没拿。”

“那为什么他们都有视频?”

“因为有人只给他们看了十五秒。”

“后面呢?”

“后面我把箱子放下了,空手走的。”

“那就把后面的给他们看。”

她眼睛红着,声音却很大,“你为什么总让别人先说?”

我看着她,没法保证所有人看了完整视频就会信。

最后,我只说:“会让他们看到的。”

“什么时候?”

“等能一次说清楚的时候。”

那天晚上,我请班主任允许她暂时提前半小时离校。

我每天到公交站接她,绕开学校后门那条人少的路。

第三天晚上,我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照片。

照片里,陈曦穿着校服,站在学校门口等我。

拍摄位置就在马路对面,近得能看清她书包上挂着的小兔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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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