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荒的小伙伴们看过来!这里有一本灯灯的《小狗咬人,那就放他回归大自然》等着你们呢!本书的精彩内容:我从孤儿里选了霍定南,让父亲拨他做我的“狗”。他被教的很好,为了我挨过枪,挡过刀,留下百条伤痕。当他被父母认回,与兄弟抢堂口遗产时,我倾力相助,维多利亚港千条货船归他调用,父亲留下的人脉任他差遣。他成为堂主那日,心脏处纹下我的名字,当众求婚:“我的所有,都属于我胸口的这个人,曼笙,我此生不负你。”我看着他这副忠犬模样,点了头。可偏偏,七周年时,一组照片席卷港城。霍定南上身赤裸,我的名字,被一只粉色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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