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
老大闻枭,绝顶聪明,商业奇才。
从小就被闻国华当成**人来培养。
十几岁就开始跟着Daddy出入各种场合,待人接物滴水不漏。
他像一把尖刀,锋利,精准,永远知道该往哪儿捅。
二哥闻桀,性格最温柔稳重,也最听家里的话。
可能长期在大哥的光环下长大,有些自卑,性格内向,不太爱说话。
可他是四个孩子里最细心的一个。
他会记得家里所有人的生日,会记得家人喜欢吃什么,又讨厌什么。
闻听银是老三,小时候活泼好动,像男孩子一样淘气。
六岁那年被闻国华的对家找人绑架,吓到**,有一年多说不出话。
正是二哥闻桀每天陪着她,一个字一个字地教她重新开口。
闻国华以毒攻毒,经常让她在赌场待着。
她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,见证了各种各样的人性。
贪婪的、卑劣的、疯狂的、绝望的。
慢慢地,她的性格也开始变得尖锐锋利,心思缜密,城府极深。
最小的闻昼,没心,没肺,没大脑。
不功利,不争抢,是家里最没出息,也是最没攻击性,最纯善的一个。
老二闻桀死后,闻枭和闻国华大吵了一架,从那以后就再没回过家。
闻桀的死,是他们心里永远的痛。
每次提起心里都像是被人捅了刀子,又狠狠攥住。
像刚刚闻昼说的那样,二哥的脾气秉性,绝对不会做出那样荒唐的事。
即便处了女朋友,被那女人教唆,他也不会。
他爱他的家人,所以会洁身自爱。
所以,他只能是被人害死的。
他当时的那个女朋友叫纪晴,事后她像人间蒸发了一样,到现在都没找到。
“这事你别管了。”
闻听银开口,声音很轻,“我自有分寸。”
闻昼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看着她苍白的脸色,又把话咽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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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一会儿,门外传来车声。
祝明楼和阿寅一起回来。
祝明楼走在前面,黑色衬衫,袖口卷到小臂,露出一截线条利落的手腕。
阿寅跟在他身后半步,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箱子,不知道装的什么。
两个人一前一后进来,阿寅看了闻听银一眼,微微点头。
祝明楼走进客厅,敏锐地察觉到气氛有些不对。
闻昼缩在沙发上,眼角有点红。
闻听银坐在单人沙发上,脸色不太好,眼底有一层很薄的东西,像是雾。
他走到她身旁,高大的身影投下来,像一座山,把所有的光都挡住了。
他抬手,手掌轻**她的侧脸。
指尖和虎口有些薄茧,是常年握枪留下的痕迹。
粗粝的触感贴在她细嫩的皮肤上,有一种奇异的反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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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么了,我的小玫瑰?”
祝明楼低头看她,声音放得很软,带着一丝只对她有的温柔。
“怎么不开心呢?”
他有时会叫她小玫瑰。
有时候也会叫小宝,小姑娘。
因为在他眼里,她就是个小孩。
无论她表现得多么成熟,多么狠戾。
在他这,她永远都是那个需要人疼爱保护的小朋友。
身为丈夫,他会保护好她身上的刺,但同样也不会让那些尖锐,伤到她分毫。
所以他喜欢这样叫她。
闻听银摇摇头,遮住眼底的情绪:“没,我想我们该走了。”
她说着站起身。
祝明楼的视线,落在她白净的细颈上。
那些红痕,深深浅浅,是他留下的痕迹。
她没有遮掩。
他的眸子沉了沉,心里像是深潭里泛起了涟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