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:
结婚三周年那晚,周恒把离婚协议推到我面前。
他特意把其中一句加粗:
“双方确认婚后无共**产,各自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。”
婆婆催我赶紧签字,因为第二天上午十点,周恒的新女友一家要来验房。
验的正是我们现在住的这套大平层。
周恒告诉他们,这是他的婚前资产,也是林家八百万投资款到账前,
最后一项资产证明。
我低头看了很久,签下名字。
周恒笑着拿走协议,大概以为我终于识趣。
他不知道,这套房结婚前一年,就已经全款登记在我名下。
更不知道,就在十分钟前,我刚收到一份林家律师发来的融资尽调材料。
材料最后一页,“房屋所有权人授权确认”下面——签着我的名字。
可那不是我签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