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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霜月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。
她忽然想起了一年前。
从前陈煜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,身边永远围着数不清的人。
那是她够不着的人,像太阳一样,她只敢远远看一眼。
后来他神兵天降般出现。那天傍晚她抬起头,看见他挡在她身前,义正严辞地维护她。
那是她离太阳最近的一次。
她下定决心,写了封很长的信折成心塞进他课桌。
第二天,陈煜找到她时,她的心跳如擂鼓。
他却只是双手撑在她课桌上面,漫不经心地说:“我们试试吧。”
她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。
在一起之后她拼了命对他好。她知道他什么都不缺,就用心搜集他所有喜好——他随口提过的手磨咖啡,她专门去学,每天早起一小时煮好送到他教室门口。
他胃不好,她翻遍营养书设计养胃食谱,省吃俭用买昂贵食材,完成功课后熬夜给他做加餐。
还有拼命打工攒钱买的钢笔,织了一个月的围巾——她想起他轻描淡写说的,都卖了给季云舒的狗买**了。
那个曾经让她想把心捧出来的少年,现在让她觉得恶心。
她掏出手**给蛋糕店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