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
七天,他背完了四十七篇经典,理解度超过了九成。放在以前,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。
代价是,他瘦了整整一圈,眼下青黑,嘴唇干裂,身上一股药味和墨汁味混合的怪味。
但值了。
他转头看向床上的母亲。沈芸娘又睡着了,呼吸平稳了许多,烧也退了。刘婶说,只要不再反复,就没事了。
沈哲走过去,把滑落的被子重新盖好,在母亲额头上轻轻按了按。
“娘,明天我去县学,赢了就回来。”
他的声音很轻,像是怕惊醒什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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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天清晨,天还没亮,沈哲就醒了。
准确地说,他是被粥香熏醒的。
推开院门,看见张小山、王虎、周铁牛、刘婶、李婶……大半个村子的人都站在院子里。
刘婶端着一碗红糖鸡蛋,塞到他手里:“吃了再去,讨个彩头。”
王虎递过来一件洗得发白但叠得整整齐齐的青布直裰:“这是我成亲时候做的,没穿过几回。你穿着去县学,体面。”
周铁牛搬来一捆柴:“我从山上砍的,给你家码好了,够烧半个月。”
李婶把一包干粮塞进沈哲的包袱:“路上吃,别饿着。”
张小山站在最前面,手里举着一面小旗,是用粗布缝的,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四个字——
“沈哲必胜”。
沈哲看着那面旗,看了很久。
“这字谁写的?”他问。
“我写的。”小山挠挠头,“我娘说我写的像狗爬,但我说,心意到了就行。”
院子里的人都笑了。
沈哲也笑了,笑着笑着,眼泪就下来了。
他深深鞠了一躬,没说话,转身大步往外走。
晨光从东边山脊漫过来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。身后,是全村人的目光。
县学,明伦堂。
赵伯庸,我来了。
( 完)
明伦堂内,烛火摇曳。
沈哲站在门口,手心黏湿的汗水让掌心贴住衣摆。赵伯庸端坐左侧,身后十来个乡绅和县学学子像一排沉默的乌鸦。主位上的郑明远抬起眼皮,目光落在他身上,像称量一捆柴。
“沈家小子。”郑明远的声音不高,却压过了堂内所有窃窃私语,“今日天色已晚,学术对决明日辰时正式开始。你且先回去准备。”
赵伯庸嘴角一扯,似笑非笑。他身后的一个年轻学子低声说:“临阵磨枪。”
沈哲没理会。他朝郑明远躬身行礼,转身要走。
“慢着。”
郑明远端起茶盏,吹了吹浮沫,“今晚戌时三刻,来我住处一趟。有些话,不当着众人面问。”
堂内安静了一瞬。赵伯庸的笑容僵在脸上,手指叩了叩椅子扶手。
沈哲心头一跳,表面平静地应了句“是”,退出明伦堂。
夜色浓稠得像化不开的墨。
沈哲跟着县学的仆役穿过两道回廊,来到后院一间厢房。推开门,郑明远正坐在书案后,案上一盏油灯,光晕只够照亮他半张脸。桌上摊着几本书,最上面那本翻开的页面上,墨迹未干的批注密密麻麻。
“坐。”郑明远指了指对面的**。
沈哲盘腿坐下。蒲草粗糙的纹路硌着膝盖,空气里有股陈年纸张和松烟墨混在一起的味道。
郑明远没有寒暄,直接问:“为何要行匠人之事?”
声音平淡,像在问今天吃了什么。但沈哲听出了底下的重量——这个问题如果答不好,明天的辩论甚至不用开始,他就会输得一干二净。
沈哲沉默了几个呼吸的时间。窗外有蛐蛐叫,断断续续的,像在试探。
“郑先生,”他开口,声音不高,但每个字都吐得清楚,“学生读过《孟子》,‘仁者爱人’。百姓饥馑,便是仁心之痛。能让一亩田多打三斗粮,能让一个孩子少饿两天肚子,这技术便是手段,仁术才是目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