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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琰泽曾发誓这辈子绝不再碰白玫瑰。

因为他最狼狈时,那个叫白舒玫的女人弃他如敝履。

后来,我陪他东山再起。

他总爱在我耳边说:“我最爱你这朵带刺却坚韧的蔷薇。”

为了给他一场完美的婚礼,我亲手种了满园的蔷薇。

可婚礼前一天,他却将它们全部连根拔起,执意换上了他曾经最厌恶的白玫瑰。

他说:“白玫瑰圣洁,象征爱情,比蔷薇更适合婚礼。”

我压下那点酸涩。

直到仪式前,他在礼账簿上瞥见了一个签名。

字迹飞扬,像极了刻在他心口、从不肯我触碰的花体字纹身。

向来清冷自持的男人,眼眶骤红,下一秒抛下满堂宾客夺门而出。

看着满场为她盛开的白玫瑰,我突然释怀了。

直接取消了婚礼。

他说的对,玫瑰比蔷薇更适合婚礼。

白舒玫也比苏蔷晚更适合做他的妻子。

谈琰泽锁骨下方有一个花体字纹身。

他从未解释,我亦不敢追问。

第一次亲密那夜,我鼓起勇气想看仔细那纹身,他却条件反射般按住我的手。

眼神是从未有过的冰冷。

而此刻,看着礼账簿上的签名,我终于对上了号。

白舒玫。

原来他刻进皮肉里的,是那个女人的名字。

我提着沉重的婚纱,跌跌撞撞追出去,死死攥住他的衣角。

忍住眼泪。

谈琰泽,今天是我们的婚礼,你要去哪?”

他停下脚步,回头低声安抚我:

“晚晚,听话,我临时有点急事,去去就回。”

我忍不住发抖,指甲嵌进他的西装面料里,

“有什么事,比我们的婚礼还重要?”

“是她回来了么?”

他浑身一震,垂眸默认。

那一瞬,我心口那点侥幸彻底碎了。

原来恨一个人,和爱一个人,是可以同时发生的。

我几乎是嘶吼出来:“你最难最狼狈的时候,她毫不犹豫抛下你——”

“苏蔷晚!”他厉声打断我,眼底猩红。

下一秒,他软下声音。

“晚晚,我发过誓,她要是敢再出现在我面前,我一定让她生不如死。”

他一根根掰开我紧握的手指,拉开我的手。

“你放心,我只是去找她彻底做个了断。等我回来。”

说完,他头也不回地奔出酒店。

我站在风口,死死攥住婚纱下摆,仰头把眼泪逼了回去。

回到宴会厅,那些细碎又恶意的揣测钻进耳朵:

“出什么事了?婚礼怎么还不开始?新郎呢?”

“我听说他那个前女友昨天回国了,这是来抢婚了吧……”

白舒玫?怪不得……我今天一进门就觉得不对劲,这满场的白玫瑰,原来是还没走出来。”

“人家当初一脚把他当狗踢开,勾勾手指扔下新娘就跑了。”

“什么叫白月光的力量啊……唉,苏蔷晚招谁惹谁了。”

我死死攥紧手心。

嘴上说着恨她入骨的男人。

如今只是看到一个签名,就乱了分寸,把和我五年的誓言碾得粉碎。

我何苦再自欺欺人呢。

我从司仪僵硬的手中接过麦克风。

对着台下,扯出一个勉强算得上体面的微笑:

“抱歉,今天的婚礼取消。”

“大家用餐后,可以把礼金带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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