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《咬他颈侧那颗小痣》,大神“小陈陈陈陈陈陈陈陈陈”将陆坤林婉作为书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讲述了:1我有个见不得光的毛病,一紧张就想咬人。竹马纵容了我十几年,从手腕一路咬到了锁骨。直到有一天,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机械音,说他其实早就受够我了,连我的口水都觉得恶心。原来他是小说里的男主,未来会有个天降女主拯救他。既然这样,那我就不讨人嫌了。我开始躲着他,强忍着瘾去挂了心理科的号。可一向清冷自持的竹马却红着眼把我堵在马路边,死死盯着我手腕上的牙印:「宁愿自己啃自己,也不肯咬我了,是吗?」1我打小就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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