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
方应于五年内分期偿还男方180万元。
这套房子是我爸留给我的。老爷子走得早,就留下城中村拆迁分的一套两居室。2012年我卖了163万,又从存款里凑了17万,一共180万,全打给了宋薇。
她说要开店。服装店,选址都看好了,就在**边上的商铺。
我那时候信她。结婚三年,她说什么我都信。
店开了不到一年就关了。钱去了哪儿,她没跟我交代清楚。我问过几次,她说亏了,不想提。
后来我才知道,那个店根本没怎么经营,货都是从网上随便进的,价格标得离谱,一天卖不出两件。但铺面租金每月两万三,装修砸了二十多万。
钱烧完了,她跟我提离婚。

上一章 继续阅读

第2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