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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晚上,他难得回家早。
一进门看到桌子上的饭菜,眉头像是打了结。
“排骨怎么是麻辣的?”
“米饭怎么这么硬?”
我手上筷子的动作没停。
“奥,我喜欢吃。”
他重重的扔下筷子。
“季明月,你连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吗?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。”
我当没看见。
“我觉得挺好吃。”
是我喜欢的口味,但不是他的,他吃辣会胃疼,所以我从来不做辣菜。
但是,今天,我只想做一顿自己喜欢吃的饭。
“你不喜欢,就自己做。”
他愣了一瞬间,不敢置信的抬头看我。
“你到底怎么回事?我工作已经很累了,回家还要应付你?”
我叹了口气,放下筷子,擦了擦嘴。
“我只是,想做一顿符合我自己口味的饭,不行吗?”
那一刻,我看到了他眼中的错愕。
十年了,这个家的中心,永远都是他,他也习惯了,我做所有的事,都是以他为前提。
而我自己的喜好,从来不重要。
这时候,他手机上蹦出来一条信息。
是那个芒果蛋糕。
“思诚,第一次做糖醋排骨,你看这卖相还不错吧。”
陆思诚拿起手机,那一瞬间,他脸上的冰瞬间融化,嘴角勾起不明显的弧度。
他回复的很快,站起来,外套都没来的及带,就要往外走。
“工作信息?今天要加班?”
我站起来,定定的看着他。
他回头看了我一眼。
解释了一句。
“林思晚,最近我们在谈一个项目。”
“她不是出国了吗?”
“最近刚回来,你知道的,她能力强,所以公司不能放过这样的人才。”
他回答的滴水不漏,甚至我没有问到的,他全都解释了。
我看着眼前这个意气风发的男人。
三十五岁,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年纪,身材没走形,颜值在线,关键事业成功。
可就是这样一个外人眼中的完美好男人,正在肆无忌惮的做着伤害家庭的事。
或许,他不这么认为。
他知道,我喜欢旅行,喜欢见识不同的风景,体验不同的人文情怀。
可他从来没有带我去过。
哪怕他一年出国100次,可没有一次带着我出去过。
那些,他亲手拍下的风景,里面装着,是另一个女人。
“陆思诚?”
“你记得周六是什么日子吗?”
他往外走的动作没有停。
“下周六,有个融资项目要去**出差,怎么了?”
“行,我知道了。”
下周六,是我父母的忌日。
十年前,我父母出车祸去世,那天之后我成了孤儿。
他说,以后他就是我的依靠,他就是我的家。
可现在,这个家,有了第三个人。
而他,也不再是我的依靠。
“我有事,回公司加班。”
他推开门要走。
“陆思诚。”
我再次叫住他,他一只脚已经跨出了门口,脸色有些黑了。
“有完没完?公司那边还等我开会。”
“你的外套,没带。”
他等了几秒钟,脸色越来越黑。
而我只是站着,并没有帮他拿。
“季明月,你太不像话了,这几步路都不愿意走。”
“嗯,我有点累,不想动。”
他什么也没说,进屋拿外套,“嘭”的一声甩上门,全程黑着脸。
那一刻,我脑子里在想,十年,我把自己活没了。
在陆思诚眼中,我是一个保姆,我不应该有自己的思想,不应该有自己的喜好,更不应该做自己喜欢吃的饭。
那封辞职报告,我点击了发送。
然后,给自己报名了一个商业培训计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