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
着。
“和离?”他拿笔杆敲了敲案上的簿册,“男方文书呢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没有男方画押的休书或合离契,按律,女方须受桃木钉七十二颗,钉入脊背,方可销除婚籍。”
他抬眼,“你听清了?七十二颗。”
旁边研墨的小吏手一抖,墨汁溅在袖口上,没敢出声。
我点头。
“登记吧。”
周主簿愣了一瞬,笔尖悬在纸上没落下去。
他见过哭的、闹的、跪着求他通融的,没见过一个穿着**、脚背溃烂的女人,用这种语气说“登记吧”。
“月底。”我补了一句,“我月底来受刑。”
他把我的名字写上去,墨迹未干。
他搁下笔,多看了我一眼,到底什么也没说。
我转身出了衙门。
上京三月的风还带着刀子,刮在脸上生疼。
我走得很慢,右脚每落一步都要顿一顿,鞋底磨穿了,趾头直接踩在青石板上,留下浅浅的血印。
街角卖糖炒栗子的摊子前,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把剥好的栗子递到身旁姑娘嘴边。姑娘笑着躲,少年便追,两个人闹成一团。
摊主拿铲子敲锅沿,笑骂一句“别挡我生意”,那对少年男女便跑远了,笑声散在风里。
我停下脚步。
我十五岁那年也是这样。
那年我追着裴渡川跑了三条街,就为了把一包自己熬的伤药塞给他。
他回头看我,眉目清隽,说了句“卫家姑娘,你跑慢些,我又不会消失”。
后来他登门求娶。
我爹在堂上问我愿不愿意,我红着脸点头,觉得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**的事了。
我以为那是爱情。
嫁过去第三个月,我才知道裴渡川要的不是我这个人。
他要的是卫家祖传的那味药引。
柳霜棠的腿废了三年,太医说除非用卫氏秘方中的引子重新接骨,否则终身不能行走。
裴渡川娶我,不过是因为那味药引只传卫家嫡女。
我是一味药。
一味药的代价,是一纸婚书,一场我以为的白头偕老。
再后来,